發布日期:2020-08-04
2020年6月15日,歐盟發布新POPs法規(EU)2019/1021的修訂案(EU)2020/784,將PFOA及其鹽和相關物質增加到法規附錄I,此修訂案于2020年7月4日生效,與REACH附錄17條款68中關于PFOA及其鹽和相關物質的生效時間一致。預計,歐盟委員會會將PFOA及其鹽和相關物質從REACH法規限制物質清單中刪除。
新增的具體內容如下:
限制物質 |
要求 |
生效時間 |
PFOA及其鹽和相關物質 |
1)PFOA及其鹽含量小于或等0.025mg/kg |
2020年7月4日 |
PFOA限制豁免:應允許生產、投放市場和使用PFOA及其鹽類和PFOA-相關化合物用于以下目的:
至2025年7月4日 以下用途PFOA被豁免:
1.半導體制造業中的光刻或蝕刻工藝;
2. 在膠片上使用攝影涂料;
3. 侵入性和植入式醫療器械;
4. 已安裝在系統中的B類火災的滅火泡沫。
至2023年7月4日 以下用途PFOA被豁免:
1. 用于保護工人免受危害其健康和安全的危險液體傷害的防油防水紡織品;
2. 特定用途的聚四氟乙烯(PTFE)和聚偏氟乙烯(PVDF)的制造。
至2020年12月3日 以下用途PFOA被豁免:
1. 法規(EU)2017/745范圍內的非植入式醫療器械;
2. 乳膠油墨;
3. 等離子納米涂層。
全氟辛酸(PFOA)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積性和毒性,會對環境和人類健康造成嚴重和不可逆轉的影響。全氟辛酸(PFOA)及其鹽類和PFOA衍生物被廣泛用于各種消費品領域,常用于紡織品防水涂層和服裝、紡織品和地毯的防污涂層等產品表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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