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7-09-25
GHS制度,即《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簡稱GHS制度,又稱“紫皮書”),聯合國經濟社會委員會下GHS小組委員會定期每兩年對GHS制度進行修訂和更新。2017年2月,委員會通過了對GHS第六修訂版的修正案。2017年7月,GHS第7修訂版正式發布。
相比第六修訂版,第七修訂版主要技術變化有:
1. 修訂易燃氣體–類別1的分類標準;
2. 進一步明晰部分健康危害類別的定義;
3. 對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SDS)第14部分中海運散裝貨物運輸信息的進一步指導;
4. 修訂及進一步合理化的防范說明(附件3);
5. 在附件7增加一個關于小包裝折疊標簽的新示例。
聯合國GHS制度不是一個法律性文件,不對具體哪一個國家有法律約束力。各個國家/地區通過以GHS為基礎制定和發行自己的法規或標準來實施GHS。在這一過程中,每個國家/地區可能對化學品的分類、標簽和安全數據表提出額外要求。
中國的化學品分類標準,技術內容也是以聯合國GHS為基礎,而且通常會慢于GHS制度的更新節奏,因此新版GHS的技術變更短期不會對進口產品和國內流通有任何影響;但GHS制度已成為全球各個國家/地區相關法規/標準基礎,對于出口產品企業,應及時關注出口國GHS制度的修訂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