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6-06-08
2016年3月,韓國勞動部(MoEL)就《化學物質的分類,標識及MSDS相關標準修訂案》展開協商,旨在使其與國際標準GHS相協調。
修訂案的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1. 修訂簡化的書面警告標識和象形圖。
2. 新增“對臭氧層有害”的化學物質分類。對臭氧層有害的化學物質將依照蒙特利爾協議單獨進行分類。如果混合物中含有協議列表中的化學物質,且含量超過0.1%,則其應該具有分類。
3. 法律名稱變更,將《有毒化學物質管理法》(TCCA)修改為《化學物質管理法》(CCA)。
4. 重新設置審查期限,制造商和進口商有3年時間緩沖期,確保他們能適應分類列表的改變。首個三年周期從2016年7月1日開始,至2019年7月1日截至。
此次修訂意味著GHS法規在韓國將廣泛實施,為GHS法規全球實施又增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