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5-11-03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發布一項指令性決議,詳細闡述兒童用品中紡織類產品組部件測試規則和鉛含量要求的適用范疇。如果在2015年11月13日之前還沒收到任何值得考慮的反對意見,此項指令將于2015年12月14日正式實施。
詳情如下:
CPSC在聯邦法規16CFR 1500.91中指明,經過測試和認證,紡織品中的固有鉛含量不會超過100ppm。對于兒童產品類,紡織品是可以豁免測試的。這個決議修改了16 CFR 1500.91(d)(7)條款,判定紡織品經過完全染色后鉛含量仍不超過100ppm。而如果紡織品中使用顏料或非染料類的著色劑,就需要進行鉛含量測試;如果紡織品中使用染料(無論通過染上還是印上)能成為纖維基質的一部分,則可豁免測試。
判斷標準如下:
著色劑 | 類型 | 是否需要測試 |
染料 | 染料能成為纖維基質的一部分 | 否 |
顏料或非染料類的著色劑 | 顏料或非染料類的著色劑沒有成為纖維基質的一部分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