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65號法案化學物質清單中增加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
2014年12月20日起,加州65號法案管制范圍內的所有出口產品都必須要依據法案中鄰苯二甲酸鹽的相關規定對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 Diisononyl phthalate, CAS號:28553-12-0)進行檢測。
目前為止沒有相關法庭案例或者庭外和解案例證明DINP的含量有一個安全范圍,所以目前對DINP進行檢測的報告中不會給出通過或者沒有通過的結論,而是在報告中寫上一段警告備注用以提醒客戶。
警告備注的內容如下:
“樣品中已檢測到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但其最低安全限值目前尚不明確。對于加州65法案中沒有設定安全限值的化學物質,經營含有此化學物質的商品的企業必須提供一個加州65法案警告。除非企業可以證明產品預期的接觸程度不會有造成癌癥或者生殖毒性損壞的重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