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9-26
2022年9月22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指令(EU) 2022/1631和(EU) 2022/1632,對RoHS指令附錄IV中豁免條款進行修訂。
RoHS指令附錄IV是適用于醫療和監控設備的豁免條款。
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 新增1項與鉛相關的條款
條款內容:鉍鍶鈣銅氧化物(BSCCO)超導電纜和電線中的鉛,以及這些電線間電氣聯接中的鉛。
有效期:2027年6月30日
二. 第27項新增2種豁免情形
條款內容:用于如下幾種環境下的焊料、電子電氣組件和印刷電路板的終端涂層、電線、外殼和封閉式連接器的連接中的鉛:
a) 醫用磁共振成像設備磁鐵中心點半徑1m以內的磁場中(包括設計為這一區域內使用的病人監護儀);b) 用于粒子治療中光束傳輸和方向控制的回旋加速器的磁鐵外表面1m內的磁場中;
c) MRI非集成線圈, 且該型號符合性聲明于2022年9月23日前首次發布;
d) MRI設備包括集成線圈,用于醫療磁共振成像設備中磁體等中心周圍1m半徑范圍內的磁場,且符合性聲明于2024年6月30日前首次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