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5-06
2022年4月,英國國務大臣提議了(The Toys and Cosmetic Products (Restriction of Chemical Substances) Regulations 2022)《玩具和化妝品(限制化學物質)法規2022》,以修訂(The Toys (Safety) Regulations 2011 (S.I. 2011 No. 1881)《玩具(安全)法規2011》中有關玩具中的苯胺、甲醛的限值,和3種致敏香料的限值,并修訂鋁元素的的遷移限值。
提議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1) 將苯胺限值和甲醛限值增添至英國《玩具(安全)法規2011》(S.I. 2011 No. 1881)附表2附錄C,其規定了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他意圖放入口中的玩具中有害化學物質的要求:
物質 |
CAS號 |
限值 |
苯胺 |
62-53-3 |
- 30 mg/kg,對于經還原裂解后,玩具的紡織品材料和皮革材料中的苯胺 |
甲醛 |
50-00-0 |
- 聚合物材料:1.5 mg/L(遷移量) |
關于苯胺和甲醛的修訂擬于2022年12月15日生效。在2022年12月15日之前已投放英國大不列顛市場的玩具,可繼續投放市場至2023年3月15日。
(2) 修改附表2第3部分第13點的表中有關鋁的遷移限值,如下所示:
元素 |
干燥,粉末狀或柔軟的玩具材料 |
液態或粘稠的玩具材料 |
可刮取的玩具材料 |
鋁(Al) |
2250(mg/kg) |
560(mg/kg) |
28130(mg/kg) |
關于鋁的修訂擬于2022年12月15日生效。在2022年12月15日之前已投放英國大不列顛市場的玩具,可繼續投放市場直至2023年3月15日。
(3) 修改附表2第3部分第11點的表中有關禁用致敏香料的遷移限值,如下所示:
序號 |
致敏香料名稱 |
CAS號 |
(56) |
地衣醇(2,6-二羥基-4-甲基苯甲醛) |
526-37-4 |
(57) |
氯冉醇 |
57074-21-2 |
(58) |
2-辛炔酸甲酯 |
111-12-6 |
以上對致敏香料的禁令不適用于在良好生產規范下無法從技術上避免的,且含量不超過100 mg/kg的痕量香料。
關于致敏香料的修訂擬于2022年10月15日生效。在2022年10月15日之前已投放英國大不列顛市場的玩具,可繼續投放市場直至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