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7-07
2022年6月15日加拿大公報公布臥式和坐式嬰兒車法規SOR/2016-167擬議修正案
擬議修正案主要內容:
機械要求
臥式和坐式嬰兒車應符合:ASTM F833相關要求
化學要求 - 禁用物質:
臥式和坐式嬰兒車材料禁用物質限制:
不得含有四氯化碳;苯;硼酸或硼酸鹽;乙醚。
甲醇含量不超過10mg/g;
石油餾出物含量不超過100mg/g;
松節油含量不超過100mg/g;
化學要求 - 有毒物質:
如臥式和坐式嬰兒車含有有毒物質,應滿足以下要求之一:
該物質不被攝入、吸入或通過皮膚吸收。
物質毒性不超過標準規定的限值要求。
化學要求 - 表面涂層:
粘貼在臥式或坐式嬰兒車可觸及部件的貼紙、薄膜或其它可移除材料,或臥式或坐式嬰兒車的表面涂層材料應符合以下限制:
總鉛<90 mg/kg。
總汞<10 mg/kg。
以下有害物質含量不得超過1000mg/kg:
可遷移的銻、砷、鎘、硒或鋇的化合物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鄰苯二甲酸芐丁酯(BBP)
鄰苯二甲酸二異辛酯(DINP)
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
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此外修正案還對標簽和包裝提供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