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03-09
2023年2月,歐盟委員會提議了授權法規,擬修訂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 法規(EU) 2019/1021附錄I第A部分,增加有關全氟己基磺酸(PFHxS)、其鹽類和PFHxS相關化合物的新限值項。
限制
禁止生產、投放市場和使用全氟己基磺酸(PFHxS)、其鹽類和PFHxS相關化合物,無論是其本身,還是在混合物或物品中,除非在物質、混合物或物品中:
PFHxS及其任何鹽的濃度均 ≤ 0.025 mg/kg (0.0000025%)(以重量計)。
PFHxS相關化合物的濃度之和 ≤ 1 mg/kg (0.0001%)(以重量計)。
豁免
對于將用于或正用于生產其他消防泡沫混合物的濃縮消防泡沫混合物,其PFHxS和PFHxS相關化合物的濃度應均 ≤ 0.1 mg/kg (0.00001%)(以重量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