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0-20
臺灣環保局將從2023年5月1日起對含石棉的產品禁止進口。違反禁令將被處以60,000至300,000新臺幣(1,890至9,450美元)的罰款。除獲得化學測試、教育等方面的進口許可外,該禁令不設豁免。
由于石棉纖維能引起石棉肺、胸膜間皮瘤等疾病,許多國家選擇了全面禁止使用這種危險性物質,2017年10月27日,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癥研究機構公布的致癌物清單初步整理參考,石棉(各種形式,包括陽起石、鐵石綿、直閃石、溫石棉、青石棉、透閃石)被列為一類致癌物。
此外臺灣環保局近日就將三種有機錫化合物列入《有毒及關注化學物質管制法》(TCSCA)的有毒物質清單進行咨詢,咨詢截止日期至2022年11月3日。獲得批準后,三種有機錫化合物將被禁止在臺灣使用。
有機錫化合物是錫和碳元素直接結合所形成的金屬有機化合物,主要用途有:用作催化劑、穩定劑、農用殺蟲劑、殺菌劑、涂料和防霉劑等。
許多有機錫化合物對人類健康和自然環境會有毒性危害從而被世界各地環保機構提出限制和禁止要求。